从美国大学招生反思我国大学招生制度

摘 要  虽然我国现行的基于高考的大学招生制度存在着种种弊端,但就现阶段而言,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需要的不是废除高考,而是要积极加大改革力度,使我国大学招生制度不断完善。本文将对比美国大学招生制度,希望能为我国大学招生提供一些改革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美国 大学招生 反思

大学招生、考试一直是社会和学界关注的焦点。有人提出扩大考生的选择性,也有人倡导加强考试的公平性;有人建议效仿美国等教育发达国家,也有人觉得还是应维持现行制度等等。各种见解,纷至迭出。事实上大家所提出的这些见解大都以一些教育发达国家的现行政策为蓝本,别人好的经验我们当然要学习。但是别国大学招生制度是否值得我们借鉴?本文将参照美国现行的大学招生制度,对比我国大学现时招生情况,以期对我国招生制度改革有所启示。

一、美国大学招生制度现状

美国大学招生制度总体来说,就是全面考察、综合选拔。美国的中学后教育机构,除二年制学院不需要提供统一入学考试SAT或ACT成绩外,其他院校一般都要求申请者提供一种考试成绩。与我国大学以高考成绩作为惟一的录取标准不同,美国大学只把SAT或ACT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一个方面,能否进入某所高校还取决于其他许多因素,包括:

(一)申请者中学所学课程与学业成绩。这是美国高校招生录取的最重要标准,要求较高的大学还规定了必修课程、学习年限以及学习成绩。常春藤等高校要求申请者提供在中学班级中的名次,作为大学综合录取排名的依据。

(二)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一般而言,高中毕业是大学入学的基本要求。美国有关机构为不能顺利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提供了同等资格考试。

(三)申请者统一入学考试SAT或ACT成绩。每所高等院校都要求申请者提供SAT或ACT成绩,但由于采用综合性的录取标准,因此没有最低分数线,以扩大选择范围。

(四)申请者的特长与兴趣、个性等情况。高等院校主要通过申请书和中学的推荐信来了解申请者的这些表现。不同的大学对考生的考察有不同的侧重点,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趋向、智力、个性、兴趣、人际关系、课外活动能力与实践等方面的特点。

(五)论文写作。有的学校只要求写一篇自我介绍的短文,但一些名牌大学要求学生提交一篇论文。文章要求考生能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或生活体会有感而发,显示出考生的热情、智力、创造性和写作水平。

(六)推荐信函。一般来说,一流的大学都要求申请者提供至少两封教师或辅导员的推荐信,需对学生进行准确评价。

(七)面试情况。许多大学要求申请者来校进行面试,有的委托当地校友进行面试,并写出书面意见。

因此,考试成绩并不是大学录取的唯一标准。美国大学生“考”大学,既注重了高中阶段知识和技能的素质训练,又有灵活的考试制度作为衡量尺度,这就是美国特色的大学录取模式。

二、中美大学招生制度比较分析

中国的大学招生是建立在高考基础上的选拔性考试,每年只有一次高考,高校完全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进行招生录取。与美国大学招生制度相比,主要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我国学生入学机会少。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主要由两大非赢利的私人机构组织承担,其中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 提供SATⅠ和SATⅡ(原为学科考试AT)考试,美国大学考试中心(ACT)提供ACT考试。SAT每年举行7次,ACT每年举行5次,学生可以多次参加此类考试,其最好的成绩作为升学依据,避免“一考定终身”现象的发生。而且,许多学校在不同的时间采用不同的录取方式,学生有很多的机会进入大学深造。

而在我国,往往是一考定终身,每年一次的高考是学生进入高校的唯一机会。高考成为全国青年走向成功的独木桥,考生缺少成才的选择与机会。仅凭一次限定科目的学业选拔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唯一依据,将错失许多综合素质或专项素质一流的可造之才。

(二)我国大学自主权太小。高校办学自主权最集中的表现即为自主招生。美国高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高校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确定招生计划与录取的方式。美国高校录取模式大致可分为四类:其一,著名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型高校,尤其是著名公私立学校实行“高选择性”(highly selective)的竞争性录取方式。其二,少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型大学和一些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与大学采取选择性的招生录取方式。其三,一般综合性高校与四年制院校实行“最低限度筛选”的招生录取方式,满足基本入学条件的学生大多能被大学接受。这是美国众多高校录取的主流方式。还有一类是二年制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大多采用开放性的入学方式,只要学生具有高中毕业资格即可以进入该类学院学习。

而我国则不然,我国大学的招生只能以高考为依托,以高考成绩作为进入大学的唯一依据,各高校不可能脱离高考而进行自主招生。目前,自主招生只集中在少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不可能成为招生的主流。

(三)录取标准过于统一,不能兼顾学生特长。在美国, 校方在决定是否录取某名申请者时,都会主要考虑其高中学习成绩、标准考试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和特殊才能、自述性作文、推荐信以及面试成绩等多种因素,以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达到学校要求。在这样的招生标准下,美国的学生自然比中国学生更加注重自身的全面发展。这也是导致美国学生创新能力强于中国学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现行的招生制度以高考分数为准绳,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公平,但却严重抹杀了学生的特长,给中国培育出了一代又一代“标准化”产品,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及创新能力。这也是促使高考成为“指挥棒”,助长应试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中国大学招生制度的一些启示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大学招生录取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还需要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健全多元评价、多样录取制度。既然大学入学资格评价体系的缺失是现行大学招生制度的问题所在,那么招生制度的改革应从这里下手。评价体系缺失了,就要构建并且渐渐完善起来。根据国内外大学招生的普遍要求,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因为大学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所以要建立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学习业绩、体魄健康等素质全面评价的指标体系;其次,因为大学要培养的是掌握知识, 同时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所以还要建立对考生的日常、结业、通识和特长等学业全面评价的指标体系。既要强调对知识的考察,也要强调对能力的考察。学习能力是创新能力的基础,创新能力是学习能力的表现形式,美国在统一考查两种能力上的尝试值得我们借鉴。

(二)赋予大学充分的招生自主权。在计划经济时期, 大学录取的学生,都具有国家干部的身份,所以大学招生自然首先是政府的事情。然而时至今日,招生计划和政策、考试内容和方式、录取条件和办法基本上都由政府统管,大学与考生实现自身意志的空间很有限。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说得好: “现行的高校招生方式,大学的任务主要是接受学生,其招生部门实际上是‘录取’部门,因为大学是按国家计划被动地选拔学生,大学没有选拔学生的个性化标准,更没有主动选拔学生的权利,高校的入学评价准则被缺乏大学择才特征的统一高考取代了。”

所以,政府应赋予高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高校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才能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并予以实施。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完全放权也是不可能的,政府可以对招生工作进行调控、政策和监督,以保证大学招生活动顺利进行。此外,赋予高校招生自主权,也并非要大学包办所有招生事宜。某些共同性、社会性、服务性的工作可以委托社会专门机构办理。综观全球,许多国家的大学招生都是在社会专门服务机构的协助之下进行的。招生的统一性和自主性并不是根本对立不可调和的,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1]刘勇.关于大学招生方式改革的建议[J].决策咨询通讯,2006,(2).

[2]吴向明.美国大学招生录取标准评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6,(10).

[3]李占伦.实行以大学为主体的多元评价是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J].考试研究,2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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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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