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现代化》特邀编委推荐函
《教育现代化》是由中人民共和国工信部主管主办的面向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的国家级连续型电子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9354/G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8420,邮发代号:82-770。旨在推广现代教育新理论、新经验、新方法、新思维,为广大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者提供有效交流平台,推动中国教育事业发展。
一、编委聘任条件和要求
1、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文化程度,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热爱宣传事业,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和新闻敏感性,以及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3、了解现代教育教学行业及其相应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完成编辑部安排的推荐、组稿、写稿任务(含微视频与多媒体课件)。
二、编委权利
1、编委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利,各单位应为编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编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单位应为编委提供方便参加有关活动的必要条件;
3、编委有针对《教育现代化》编辑思路、报道内容、文章质量等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编委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按重要程度给付一定稿酬,对履行职责业绩突出者,编辑部将报请领导批准,予以表彰和奖励;
5、编辑部每年度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评选年度优秀稿件和优秀编委,给予相应奖励。
三、编委聘任办法
1、按照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推荐、编辑部最后审定的程序,确定编委人选;
2、编委聘期两年,如能在聘期内认真履行编委职责者,期满后可续聘;
3、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编委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编辑部予以确认;
4、编委一经聘任,即发给特邀编委证予以确认。
四、特邀编委推荐、审批流程
由全国各教育系统院校和相关行业单位负责推荐(1-2名)、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时需填写《编委推荐表》,并传真至教育现代化杂志编辑部。经审批后,颁发《特邀编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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